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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有为 有关王宠惠与叶衍华的信札

图录号:2391
拍卖信息
拍品名称:
康有为 有关王宠惠与叶衍华的信札
图录号:
2391
年代:
暂无
艺术家:
--
材质:
作品分类:
尺寸:
52×18cm
估价:
开通VIP查看价格
成交价:
RMB:开通VIP查看价格

HK:0
USD:0 GBP:0 EUR:0

拍卖公司:
西泠拍卖
拍卖会名称:
2019年春季艺术品拍卖会
专场名称:
中外名人手迹与影像艺术专场暨郁达夫存世唯一完整稿本《她是一个弱女子》专拍
拍卖时间:
2019年7月6日至7月8日
备注:
识文:再者,门人叶衍华柳宅昔荷吹嘘于大理,至感盛德。旋以俸薄不发,为贫仕外不得已也。柳宅行高学博,文尤华瞻,持法公恕,吾乡之隽也。今遇君与亮畴二凤双飞,同长法部,所谓王阳在位,贡禹弹冠也。柳宅沈滞下僚,困厄十载,二君知拔有素,彼久衔恩,遇若僚寀,须才望特予擢用。既扬滞举直,柳宅感激,必能报知遇,不至为遵祖之鹤也。恃爱冒渎冒渎,望并呈亮畴兄。并侯兴居。不另。为又启。
声 明:
纸本横披说明:此为康有为毛笔书札,为推荐弟子叶衍华而作,谈到王宠惠。上款人当系司法部次长,与王宠惠“同长法部”。王宠惠(1881~1958),字亮畴,广东东莞人,生于香港。1911年加入同盟会。1927年后任国民党政府司法部长、外交部长等职。曾任海牙常设国际法庭正法官多年。1945年出席联合国成立大会,参与制定联合国宪章。1949年去香港,后任台湾“司法院”院长。叶衍华(1874~1941),字柳宅,别字仿陶,广东东莞人,康有为弟子,清末举人,官刑部制勘司行走,民国时为福建省闽侯地方法院法官、河南开封市地方审判厅厅长、检察长、北京大理院推事、辽宁省铁岭地方检察长等职。叶氏与王宠惠曾在北京大理院共事,时在1921年前后,是以此信当作于此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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