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录号/艺术家:

黄宾虹  致陈柱请求保存金石稿本的重要信札二通

图录号:3203
拍卖信息
拍品名称:
黄宾虹  致陈柱请求保存金石稿本的重要信札二通
图录号:
3203
年代:
1937年作
艺术家:
黄宾虹
材质:
信笺 二通三页
作品分类:
尺寸:
30×17.5cm×3  
起拍价:
开通VIP查看价格
拍卖公司:
西泠拍卖
拍卖会名称:
西泠印社二〇二一年春季拍卖会
专场名称:
中外名人手迹暨三宁斋旧藏专场
拍卖时间:
2021年7月23日至7月25日(周五至周日)
备注:
声 明:
识文:1. 柱尊先生大鉴:两奉惠缄,并法书雅什,均悉,感谢感谢。另有函复。兹有舍亲汪中虚君,学行夙敦。仆因托有转运公司未行装运木板大书箱壹口,中系拙稿拟来北董理之件,数十年所积,不忍弃遗,祈移玉向中华学艺社图书部商借暂存,领一收据,俟交通有便来取。或别有较妥之处,务希赐予汪君雅洽酌办,心感尤为不尽。至箱外填载瓷器,实为转运公司之误,如由贵处加上封条寄存更妥。琐琐冒渎,幸叨知己勿责。专此,祗颂著绥。黄宾虹顿首,十二月四日。 请加封致法界辣斐德路辣斐坊二十七号陈寓。 2. 再者:敝处前有书大木箱壹口,于六月中托舍侄高鸿由转运公司寄北,近得其来信云已退回。箱内系仆手辑金石文字稿本为多,敝帚自享,不忍弃遗。已函舍亲汪家焯兄字中虚向舍侄高鸿取出,并已函汪舍亲就申恳由贵处向中华学艺社管理人商为寄存,以候亲取。至手续等费如何,求酌代行;是否受潮损坏,并祈代查。外标瓷器,实转运公司之误,运费已付过十余元矣,暂不提亦可。舍侄高鸿住劳神父路五丰里七十虢电筒批发处,由汪舍亲与之接洽取出,日内当可趋前也。 著录:1. 《黄宾虹文集 书信编》P123,浙江省博物馆编,上海书画出版社,1999年。 2. 《黄宾虹书简续》P27,赵志钧主编,河北教育出版社,2005年。 3. 《陈柱往来书信辑注》P177,刘小云著,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,2015年。 说明:陈柱上款。 黄宾虹此信作于1937年,为请陈柱代为保存黄氏手稿箱而作,既可见黄氏对手稿的珍视,亦可见其对陈氏之信赖。见载于《黄宾虹文集 书信编》等诸多著作。 信首黄宾虹注“请加封致法界辣斐德路辣斐坊二十七号陈寓”为各著作遗漏。 其时,黄宾虹困居北平,陈柱盘桓于上海。 据信可知,该箱“于六月中托舍侄高鸿由转运公司寄北,近得其来信云已退回”,“箱内系仆手辑金石文字稿本为多”,由于书箱因战事被退回上海,其中又是黄氏珍视的著作手稿,“数十年所积,不忍弃遗”,故黄氏写此信向友人求助。 在信中,黄宾虹再三强调箱中“系拙稿拟来北董理之件,数十年所积,不忍弃遗”,请陈氏“向中华学艺社图书部商借暂存,领一收据,俟交通有便来取”,或者采取其他妥当方式。至于箱子外标瓷器,“实为转运公司之误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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