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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录号/艺术家:

赵朴初、陈秉之 信札五开、信札二开

图录号:311
拍卖信息
拍品名称:
赵朴初、陈秉之 信札五开、信札二开
图录号:
311
年代:
暂无
艺术家:
--
材质:
镜片 水墨纸本
作品分类:
尺寸:
20×95cm×7
估价:
开通VIP查看价格
拍卖公司:
精诚所至
拍卖会名称:
2017春季拍卖会
专场名称:
中国书画专场
拍卖时间:
2017年06月11日
备注:
声 明:
释文:周老、游骧、秉之同志:连日高烧,大量青霉素等药剂输液数日,今日始降近正常,仍未退净。《修改稿》已看过,不能多构思,只提两个问题:
①第十四条,对还俗除名的户口问题有了明确规定,对迁单的户口问题如何处理,亦应提一笔才好。“迁单”即是要求离开寺庙,离寺便有户口问题。
②“皈依证”问题,皈依证,过去是没有的,大概是三十年代末至四十年代始渐渐兴起来。因发现有流弊,我几年来是主张取消的。去年我介绍一位美籍华人李蓝女士皈依正果法师,才看到正老发的”皈戒证”的内容。我觉得内容很好,对于一个信徒,具有一定的吸引力。特别是对这一个远居异国的佛教徒,吸引力是不会小的。(请向正老弟子中找一张来看看)。此次会中有两种意见,讨论时也有两种意见。我现在一再考虑,我改变了原来的想法,即不再主张不发“皈依证”。理由是:
①上述正老的例子,说明它是有维系人心的作用的,有利于团结信徒群众;
②已经风行了四五十年,在群众中形成了一种习惯力量,骤然废除,可能引起心理上的不安与混乱;
③确有不肖之徒拿来招摇撞骗,但毕竟很个别的,我们应当相信绝大多数佛教徒是好人。(可能也有拿戒牒来招摇撞骗的,要不要去一个地方一并提及,说明是违法行为?)以上所云,是否有当,请诸位研处。稿退还。——朴初一月十一日

说明:1969年春节前夕,爆竹好卖,赵朴初等人被勒令拆旧纸花,将燃放过的爆竹里的纸骨子剥出来,重做成新的爆竹。这是自己从未做过的事,既新鲜,又无奈。拆旧纸花时,赵朴初想,什么时候“文革”结束了,用自己拆的旧纸花做的爆竹来庆祝,该多好啊!于是又有一诗吟就:摧枯拉朽尽,铁骨独留枝。好待东风信,新花众妙持。后来,周恩来了解到赵朴初被迫劳动的情况,下了保护赵朴初的指示。他不再每天接受监管劳动,被拆掉的电话也安上了。三个月下来,七写八写,倒也记录下了赵朴初“改造”过程中的思想火花。他抽空将这些意外收获加上标题《闲情偶记》,送给了佛协教务部主任陈秉之。陈秉之十分感慨:别人写“劳动改造”的诗,常常发泄心中的愤懑,赵朴老的诗却气象峥嵘,没有半点牢骚。尤其是对国家前途,信心十足,其胸襟,确非常人可比啊。

备注:曾购自中国嘉德2000秋拍,附拍卖收藏证书。

作者简介:赵朴初(19072000),1907年11月5日生于安庆,中国民主促进会创始人之一,卓越的佛教领袖、杰出的书法家、著名的社会活动家与伟大的爱国主义者。早年从事佛教和社会救济工作。1936年后参加抗日救亡活动,曾任上海慈联会救济战区难民委员会常委,负责收容工作,动员、组织青壮年参加新四军。1939年参加宪政促进运动。1945年参与发起组织中国民主促进会。1949年9月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历任华东军政委员会民政部副部长,华东生产救灾委员会副主任,中国作家协会理事,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,中日友好协会副会长、顾问,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、会长,中国红十字会名誉会长。
陈秉之,中国佛教协会教务部副主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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