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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康熙 黄釉盖罐

图录号:442
拍卖信息
拍品名称:
清康熙 黄釉盖罐
图录号:
442
年代:
艺术家:
材质:
作品分类:
尺寸:
高37cm
估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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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交价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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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卖公司:
八益拍卖
拍卖会名称:
2016秋季艺术品拍卖会
专场名称:
瓷器工艺品专场
拍卖时间:
2016年10月22日-23日
备注:
声 明:
黄釉瓷是明、清时期每朝官窑的必烧品种。到了康熙朝,民间已不许私自生产黄釉瓷器,黄釉瓷都是官窑器,清代宫廷严格控制着黄秞瓷器的生产,为防止烧造技术外传和破坏定制,连残次品也要送往京城。明洪武开始对于黄色的使用开始限制,起初只限制于服饰,从英宗天顺二年(1458年)开始对于黄色使用的限制,不仅体现在服饰上,就黄釉瓷器而论,它被宫廷垄断,并严谨民间使用。《明英宗实录》载:“禁江西饶州府私造黄、紫、红、绿、青、蓝、白地青花瓷……首犯凌迟处死,籍其家资,丁男充军边卫,知而不以告者,连坐。”清承旧制,对此有了更为细致的规定,娇黄是皇家独尊的颜色,是身份尊贵的象征,不准外流民间,即使是次色娇黄器也随大运河运输至京入库备赏,可谓清宫管理最为严格的一类瓷器。据清宫档案记载,乾隆七年,督陶官唐英曾接到内务府造办处传来谕旨:”嗣后脚货不必到京,即在本处变价,钦此。”对于此,唐英回复:“惟是国家分别等威,服物采章,俱有定制,故厂造供御之瓷,则有黄器及锥拱彩绘,五爪龙等件。此等器皿,非奉赏赐,凡在臣下,不敢珍藏擅用,以滋违制之戾。……奴才愚昧之见请将此落选之黄器,五爪龙等件照旧酌估价值,以备核查,仍附运进京,或备内廷填补副余,或供赏赐之用,似可以遵体制而防亵越。”此文唐英强调了黄釉器及彩绘五爪龙器的重要性。乾隆见其呈文,朱批“黄器如所请,五爪龙者外边常有,仍照原议行”。由此看来黄釉器比五爪龙器还要尊贵。不仅如此黄色在皇族内部的使用也是有着相当严格的等级规定的,内外均施黄釉的器皿只能用于皇帝、皇后及皇太后、任何人不得僭越。据《国朝宫史》载:(皇太后)黄瓷器二百五十,各色瓷盘百;黄瓷碟四十五,各色瓷碟五十;黄瓷碗百,各色瓷碗五十。(皇后)黄瓷盘二百二十,各色瓷盘八十;黄瓷碟四十,各色瓷碟五十;黄瓷碗百,各色瓷碗五十。
康熙、雍正、乾隆三朝的黄釉瓷主要是以仿宣德和弘治黄釉瓷为主,在沿袭明代黄釉的基础上,勇于创新,把暗刻、划、印、雕等各种装饰工艺以及釉上彩绘共同运用到黄釉瓷器上,丰富了黄釉瓷器的品种,一改单色黄釉瓷以素取胜的面貌,形成黄釉瓷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高峰,尤以雍正黄釉为盛。由于雍正皇帝对于瓷器的喜爱已到了入迷的程度,清宫档案记载了许多其命烧黄釉瓷器的记录,雍正十一年十二月饭房茶房总管秦报:“饭房茶房黄磁碗,黄磁钟(盅),现不足用。”、“本月十三日茶房笔贴式金大鹏送来黄磁碗样两件,黄磁钟(盅)两件,呈内大臣海望看过。传着将原碗、钟(盅)样交内务府总管年希尧家人郑天锡,转发江西烧造瓷器处,照样烧造一百件,限一百日内送来。”
由以上可见黄釉瓷器在民间流传极少,据《大明会典》载,明嘉靖九年定四郊各陵瓷器的颜色中,黄色为方丘之器,方丘为祭地神之所,故黄釉器为祭祠地神之物。清代沿袭此定制,此种盖罐从康熙时起便有烧制,台北故宫见有收藏,而烧制的纸质图样今仍保存于北京故宫博物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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