图录号/艺术家:

明永乐 剔红云纹大盘

图录号:153
拍卖信息
拍品名称:
明永乐 剔红云纹大盘
图录号:
153
年代:
明永乐
艺术家:
材质:
作品分类:
尺寸:
高37.4cm;长33×宽23.5cm
估价:
RMB 1,500,000-1,800,000
拍卖公司:
北京永乐
拍卖会名称:
北京永乐 2011年秋季拍卖会
专场名称:
重要明清瓷器 金锭及工艺品 成交额:2,986.67 万元 成交率:44.40%
拍卖时间:
2011年11月16日
备注:
声 明:
款识:「大明永乐年制」六字单行楷书款
「大明宣德年制」六字单行楷书款
说明:直口形盘,形制似由大型盖盒改制而成,然查阅海内外公私著录,未见有同纹饰同尺寸之明代早期盒类藏品,是为孤品。盘内及底皆髹褐色漆,器底近足墙处刀刻「大明宣德年制」六字单行楷书款,而于此款下亦存针刻「大明宣德年制」六字单行楷书款,为明宣德时期改永乐款而制,于两岸故宫藏品内皆可见到类似情况。盘外壁于黄褐色地上以剔红技法深刻行龙四条,龙纹形态与北京天安门外永乐华表相同(参见附图),漫游云海之间,雕刻深邃,刀法犀利,打磨圆润,包浆肥厚,与北京故宫博物院清宫旧藏品相似(参见附图:《故宫博物院藏文物珍品大系——明代漆器》,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,2006年,页68-69,图47),具有典型明代永乐时期特征,极为少见。明代宣德时期将永乐漆器改刻本朝款识,于明代即有注解。明崇祯八年(1635)刊行的刘侗、于奕正合着《帝京景物略》中称:「(宣德时期)厂器终不逮前,工屡被罪,因私购内藏盘盒,款而进之,故宣款皆永器也」。而据《明史》卷八十二•志第五十八「食货六」记载,宣德时期宣德皇帝曾下旨「……朱红、戗金龙凤器,多所罢免,副都御史戈谦言:‘有司给买办物料价,十不偿一,无异空取,’帝嘉纳之,谕工部察惩。又因泰安州税课局大使郝智言,悉召还所遣官,敕令今更不许辄遣,自军器、军需外,凡买办者尽停止。然宽免之诏屡下,内视屡敕撤还,而奉行不实,宦者辄名采办,虐取于民。诛袁琦、阮巨队等十余人,患乃稍息。」由此可知,宣德时期不仅罢免了龙凤纹等漆器制造,亦停止了除军器、军需外等器物的采办,减少了宫廷本朝款器物的供给。为了满足宫廷需求,极有可能将前朝永乐款器物款识加改,以满足一时需要。故此盘底所刻永乐与宣德双款,反映明代早期政治与宫廷生活背景,极为少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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